笔趣阁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完本感言(第1页)

当我打下“全书完”三个字的时候,心中感慨万千。

从15年的11月1号到17年的3月1号,跨时一年四个月,从不断更,我挺过来了。

我写书不算快,一天雷打不动的两章,相信很多书友都无可奈何。不是我不想写多,而是有时候真的不知道写什么,我也要承认,确实有些灌水的嫌疑。

但总体的剧情,还是按照我最初的思路来写的。

15年还在读大学,所以我是一个愤青,也没有多少社会阅历,一开始的剧情有点想当然,于是乎就崩了。

16年出来社会工作了,才慢慢现自己的不足。想回头修改,但已经锁定,修改不了了。而自己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改文,不仅要上班,还要保证不断更。

其实我很感谢能从头看到最后的书友,你们的支持,真的很重要很重要。虽然写书一直是我的兴趣,但不赚钱的兴趣,是不能持久的。

还有投月票、打赏的书友,万分感谢你们!

当然了,还有我的编辑大大,也给了我很多建议。

说回剧情,一开始确实太快了,那是因为我开始写的时候,看过一篇指导文章,叫黄金三章定律。

看过我几本书的书友都知道,我开头写得最差,然后慢慢才好一点。

这本是顾及到爽点,想要签约,剧情才赶得这么快。

书中的杨太师,是一个宰辅,没有兵权,其实他暗中积蓄了死士,准备在主角一命呜呼之后夺权篡位的。但后来6承启“还魂”了,他就没有这个机会了。毕竟6承启是皇帝,手掌天下兵权。

毕竟是正常人的话,是不会和杨太师弄权谋的,你一个愣头青,跟人家玩权谋之术?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!唯有的办法,就是快刀斩乱麻,用绝对的武力,获取绝对的权力。理由就是这么简单。

从正史上看,明清两朝朝对文官的管控更严,亡国之君崇祯都能对大臣打的打,杀的杀,更别说其他皇帝了。做了明朝皇帝的,没有一个是蠢货,说昏君只是不想理朝政而已。嘉靖三十年不上朝,还不是一样处理朝政?他们欠缺的是打破坛坛罐罐的勇气,总算怕得罪既得利益集团,出什么乱子。皇帝最关键的是掌控平衡,害怕别人造反。但知道历史进程的人,会跳出这个藩篱,从大局考虑,该打压的打压,该整治的整治,该摧毁的摧毁,该新建的新建,这才是穿越者的优势。不管古人多聪明,他们还是有历史局限性。越是简单的手段,其实就越奏效。崇祯也是杀了魏忠贤,才夺得最大的权柄。一力降十慧,拥有绝对兵权的人,才会在政治上胜出。为什么宋明清对武将防备多多?就是因为这个缘故,武将一旦参与政治,那文官根本不是对手。康熙要杀鳌拜,雍正要杀年羹尧,一样的道理。但凡有武将涉政了,他们不会跟你来虚的,一出手就是雷霆万钧。看看唐朝中后期各地的节度使吧,不明白的,还可以去看看明朝为什么朱棣要反,宁王要反?汉朝还有七国之乱,周朝更不用说了,八百诸侯。

说回本书,我写的这个大顺,其实就是可以看作是大宋,一样的拼音开头。

宋朝的兵制,是历朝历代最完善的。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件事,控制军队是巩固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。所以大顺也是这样,由皇帝本人直接统帅禁军,并把禁军分为殿前司,侍卫马军司,侍卫步军司三部分,提拔一些资历浅、易控制的将领为都指挥使分别统军,使其分别听令于皇帝本人。又设枢密院,行使调兵权,使“三帅”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,形成互相牵制的作用。

当然,后来又建立了皇家军校,这个制度更是完善了,再也不怕兵不知将,将不知兵。

这本书的毒点在前面,挺过前面三十章,也就好很多了。

从文笔上看,我是逐渐在进步的,不知道大家感觉到了没。后面越写越好,但因为还是经验太浅,让主角的出场到后面竟然越来越少。其实这也是种田争霸文的弊端。一个人再厉害,他也不可能做完所有的事情。一个篱笆还有三个桩,一个好汉还得三个帮呢。

有书友说代入感不强,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。但我还是决定要这样写,这样才能写出点与众不同的东西来。

要全篇幅度保持爽文,我自认为是做不到的。或许有人能做到,水平问题而已。

在我看来,爽是一个比较低层次的享受,高层次的享受,我认为是读过之后有所启,引起共鸣的篇章。

确切来说,这就是我想夹带的私货,也是个人对历史的感悟。其实你可以看到的,写这本一年多以来,我的历史观也会生一点点的偏移,当然,民族大义的主题不会变,但更加多了人性的思考。

或许还很肤浅,但我认为,这样写并没有错。或许因此丧失一部分市场,我也认为是值得的。毕竟一本它不是人民币,人人都爱。再厉害的大神,也有被喷的一天。我写好我的,我认为是值得写的,那就行了。当做是我任性吧,爽文起点很多,不差我这一本,但我写出了我想写的东西,我认为就足够了。

这一本其实写得挺纠结,一来文笔不够,二来资料难找,三来吃力不讨好,四也是阅历问题。不过写到这种程度,我个人是比较满意的,个人会打及格分数。

作为写手,写一本比较有深度的书,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。

或许它差强人意,或许它太过深沉,或许它在市场上并不算太讨喜,但我认为它传递了我想传递的价值观,而不是一味地自私自利,打打杀杀,我就认为值得了。

还是那句话,爽文起点有很多,不差我这一本。慢慢看,或许你的价值观也会因此改变。

现在的中国人,就是太浮躁了些,静不下心来。

如果各位书友能静下心来慢慢看,能从中学到不少历史知识。

当然,我不保证我写得完全没有错,肯定会有争议的地方。

最后结尾仓促了点,是因为我本来就没打算写大航海时代,没打算写地理大现。至于去美洲,不过是想搞高产的农作物罢了。在古代,想要统治美洲太难了,毕竟隔得一个太平洋,实在太过遥远。统治美洲,还不如帮助印第安人崛起,对抗西方有看头,你说对吧?嗯,这是一个思路,要是我认为能写的话,我可能会写的。不过外国历史,受众一直不太多,我又不是什么厉害的写手,写这个有点冒风险。

下本书的下本书,还是写中国历史吧,汉唐宋明,四个朝代,都在我考虑的范围内。只是我现在还没确定写哪一个朝代,给我一段时间,等我想好了剧情再动笔,就不会像这本这么仓促了。可以确定的是,下一本不会写皇帝了,写皇帝吃力不讨好啊,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可写了,都是一个套路。

换个职业写写,或许能写成一本好书也不一定,对吧?

历史我是不会放弃的,但现在写着一本都市,2月8号已经到创世,也就是qq书城,笔名不能重复很郁闷,所以改了个叫“不定型喱水”,新书是关于风水的,叫《兼职风水师》。

飘依雨和不定型喱水,都是我的笔名,合起来就是雨水,嘿嘿嘿……

这里解释一下创世,其实也是阅文集团旗下的,只不过主打qq。新书《兼职风水师》呢先是投起点内qian签的,但是改了五遍稿都没过,我就投创世了,一次过,所以也不想折腾了。愿意在起点看的同学,一样可以直接在站内搜索《兼职风水师》,书是同步更新的。新的笔名:不定型喱水。虽然同一个集团,但是两边笔名不能互通,这个有点伤。但没事,大家知道是我写的就行了。

最后,再次感谢一路支持的书友,有了你们的支持,我会一直写下去的!

最后的最后,求几个完本订阅,好让我有动力继续写新书!

热门小说推荐
规则怪谈:惹我邪修?迎面就三拳

规则怪谈:惹我邪修?迎面就三拳

简介关于规则怪谈惹我邪修?迎面就三拳规则怪谈降临蓝星,魔门修士陈仙,代表华夏出战!魔门废材陈仙穿越到怪谈副本,没学会邪门法术,却学到了一身的乖张跋扈诡异要挖我眼珠,我迎面三拳打到他眼珠爆裂,诡再也不凶了!诡异变成美女勾引,我迎面三拳打到她面部骨折,诡再也不骚了!诡异逼我看奇怪电影,我迎面三拳打到他脑震荡,诡学会了尊重他人。在我的三拳教诲下,诡异终于听懂人类的道理,传播社会正能量,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!三拳锤爆一切诡异,捶不爆的…那就上飞剑!...

重回八零过好日子

重回八零过好日子

前世惨死,一睁眼,重生到1988年?这一次她要赚钱赚钱再赚钱。什么渣男贱女,呵,一边去,别挡了本小姐家致富的路。什么深情老公,成,看在你长得帅而且深情的份上,本小姐先笑纳了。几年后,她成了全国人民都尊敬的着名慈善家富。重回八零过好日子...

LOL:上单霸王

LOL:上单霸王

简介关于LoL上单霸王回到s3时期,见证了狂小狗的崛起,五五开的训练赛单杀大魔王,以及那句经典的克里斯,快关门!见证了厂长脱离e,朝着冠军的方向努力前进,见证了因为一碗牛肉面而陨落的s4世界第一adc。到了s5开始,我不想再见证godV的反向一箭,我也不想眼睁睁的看着LpL进入黑暗,我想弥补这些遗憾,我想做LpL黑暗中的那一束微弱的光。...

小萌妻闪婚后,被大佬日日宠!

小萌妻闪婚后,被大佬日日宠!

简介关于小萌妻闪婚后,被大佬日日宠!甜宠文路过公园却被一个疯婆子拉住,姑娘,给你介绍个男朋友。这是我孙子!他很优秀!你去见见他?她本着帮人原则送精神病老人回到家,见到对方孙子后震惊。这竟然真的是青年富豪榜第一的男人?!疯婆婆没有骗她!刚见面就被拉去领证!婚后,老公毁坏渣男渣女的婚礼。渣男渣女向她跪求原谅?前男友求复合,你们哪远滚哪儿!别来烦我!老公已经把她宠上了天!一天晚上奶奶竟然没有得癌症,她是骗你和我结婚。那么要不我们明天再离婚?洞房还没有洞,离什么离?!那先洞完再离?第二天早上,某女腰酸背痛,老公可不可以离了?某男一脸餍足的抱住她,你肚子可能怀了宝宝,你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爸爸吧?为了留住老婆,郁池臣开始了每晚的造娃之路!...

楚东恒华悦然

楚东恒华悦然

作品简介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将门弃孙,以我和我妈就是一个家族自嘲的硕士毕业的楚东恒考取江东公务员,报考单位被别人顶替,巧合下成为领导秘书,从此开启他的从政之路以老...

大军阀:帝国二世祖

大军阀:帝国二世祖

简介关于大军阀帝国二世祖一觉醒来,林逸就现自己身处在了异世界。这是一个与前世高度相似的世界,有着同样的历史进程和文化底蕴。同样的也有一样的血泪史。林逸身为大夏帝国皇帝的亲外甥,从一出生就顶着亲王的头衔。但是林逸看着洋人在大夏耀武扬威,血气方刚的他,决心不再忍受。大争之世,强则强,弱则亡!我泱泱华夏,传承数千年,又岂是尔等鼠辈可以觊觎的?...